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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关于开展春季火灾疏散逃生大演练活动的通知
 
通讯员:安保处       责编:刘涛       审核:张晓东   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   发布时间:2024-03-12 15:51:42
 

各二级学院,各部门、单位:

为深刻汲取全国涉及学校、学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,督促各部门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,全面提高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,坚决防范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。根据省教育厅、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下发的《关于联合开展2024年春季全省学校火灾疏散逃生大演练活动的通知》(苏教安函〔2024〕9号)要求,决定自即日起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4年春季火灾疏散逃生大演练活动,现将具体活动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活动时间及参加人员

活动时间:2024年3月12日至4月10日;

参加人员:全体师生员工。

二、活动目标

通过开展大演练活动,完善各部门火灾扑救和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工作预案;消防安全责任人、管理人掌握开展灭火和疏散演练的程序方法;教职员工和大学生具备使用校内消防设施器材的能力;全体人员学习消防安全知识,熟悉疏散逃生路线,掌握疏散逃生技能。

三、活动内容

1. 集中学习消防知识。3月15日上午9:00,各部门、单位要组织全体师生员工通过“中国消防”微信公众号、微博、抖音、快手账号,“微言教育”微信公众号观看由教育部、国家消防救援局联合举办的2024年春季学校火灾疏散逃生演练公开课直播;因上课等原因,无法按时观看直播的师生员工,可以在上述平台观看直播回放自行学习。

2. 组织应急疏散演练。3月底前,各部门、单位要认真分析部门消防安全形势,教育引导师生员工熟知所在楼宇及区域的疏散指示标识、逃生路线,熟悉基本逃生动作要领和安全注意事项,严密组织一次火灾疏散逃生演练活动,制订好切实可行、细致安全的活动预案,督促师生员工积极参与、配合。演练结束后,要及时组织总结讲评,针对演练发现的问题,提出改进措施意见,修订完善工作预案,确保活动取得实效。

各部门、单位请于4月10日前,将大演练活动情况总结及图片、视频、新闻等资料汇总压缩,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安全保卫处邮箱:bwc@ycit.cn,文件名统一为:“部门+演练活动总结材料”。


安全保卫处

2024年3月12日


 
来源:安保处   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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