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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关于做好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
 
通讯员:社科处       责编:刘涛       审核:包雅玮   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   发布时间:2024-03-22 09:09:16
 

各学院,各部门、单位:

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(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一般项目)(高校辅导员研究)、(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)申报已经开始,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内容

具体申报通知详见附件,以下是申报通知网址:

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一般项目申报通知网址:

http://www.moe.gov.cn/s78/A13/tongzhi/202403/t20240319_1121209.html;

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通知网址:

http://www.moe.gov.cn/s78/A13/tongzhi/202403/t20240319_1121208.html

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通知网址:

http://www.moe.gov.cn/s78/A13/tongzhi/202403/t20240319_1121205.html

二、申报条件

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,每所高校限报2项,其余均不限项,其他申报条件详见通知。

三、申报办法

1.本次专项任务项目申报工作全部通过网络平台在线申报。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(以下简称“申报系统”)为本次项目申报的唯一平台,请及时关注教育部社科司主页(www.moe.gov.cn/s78/A13/),申请人可登录申报系统下载《申请评审书》及其他附件,按要求填写材料并上传申报系统,我校申报截止日期均为2024年4月17日

2.“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一般项目”由申报教师个人用户在线申报,学校管理部门审核,并在规定时间提交汇总表扫描件;“高校辅导员研究”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”由社科处统一上传,请将电子质版(word)申请书和汇总表扫描件发送社科处邮箱。

3.项目经费按照《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(财教〔2021〕285号)使用和管理,需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,科学合理、实事求是地按年度编制项目预算。

根据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“间接经费”比例为“50万元及以下部分为40%”,“直接经费”中各项费用的使用范围详见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(见附件1)

注意:经费预算栏目中不要出现“论文版面费”“审稿费”“润色费”等字样,此类费用不被允许,项目获批立项后亦无法报销。

四、其他要求

1.申请人应认真阅研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》及以往立项情况,提高申报质量,避免重复申报。

2.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。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,《申请评审书》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、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,否则按作废处理

3.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,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。凡存在弄虚作假、抄袭剽窃等行为的,一经发现查实,取消三年申报资格,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。

4.各申报单位应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,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,并确保填报信息准确、真实,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。若存在弄虚作假、出现意识形态问题等,一经发现查实,取消三年本单位申报资格。

社科处联系人:杨老师,电话:88168091,社科处邮箱:skc2021@ycit.cn。


附件:

  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(财教〔2021〕285号).pdf 

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》(教社科〔2006〕2号).pdf 

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(高校辅导员研究)申报汇总表.xls 

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(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)申报汇总表.xls 

2024年度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一般项目申报汇总表.xls

社会科学处

2024年3月22日

 
来源:社科处   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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